(一)测量体重
怀孕4个月以后体重逐渐增加,在每次检查时都应测量体重。孕39周时,体重平均增长8-10公斤左右是标准的。但各期增长速度不同,‘正常情况下,从孕5个月起孕妇体重增加较快,但一般而言平均每星期体重增加不应超过500克,超过者多有水肿。这常是妊娠高血压综合征最早发病征兆。矮胖孕妇更易患妊娠高血压综合征。但还应考虑到有无双胎、羊水过多及糖尿病合并妊娠的可能。每次测量体重时,最好衣着不要
变动太大,且排空小便,以免影响结果的准确性。
(二)测量血压
孕妇正常血压不应超过17.3/12kPa(130/90mmHg),若超过则有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的可能。如果孕妇的收缩压比孕前升高4kPa(30mmHg),舒张压升高2kPa(15mmHg),即使血压不超过17.3/12kPa也是异常的。常属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的初期症状,应及时治疗。测量血压之前应安静15-30分钟,每次检查时应固定左臂或右臂,并脱掉测量侧上肢的衣袖以保证测量结果的准确性。
(三)水肿
孕妇在妊娠后期,常出现下肢水肿,如果仅踝部及膝以下水肿或劳累后加重,早晨起床时则消失,这是由于子宫增大影响下肢静脉回流引起的。但如手、颜面部、腹部也出现了水肿,应考虑孕妇已患妊娠高血压综合征。如果伴有贫血及体重增加明显时,则应引起注意,及时治疗、随访。
(四)乳房
检查时要注意乳房大小、形态、有无肿块及慢性炎症,如有包块,应查明包块的性质,根据情况作出处理;如有炎症,应进行消炎治疗。
(五)腹部检查
1.行宫高、腹围的测量 宫高为耻骨联合上缘至宫底的弧形高度。腹围为从孕妇脐部围腰部绕一周的长度。宫高对诊断妊娠期限具有重要意义。子宫高度一般与孕周数相符,上下波动3cm为正常,波动达到6em为异常,上下波动在3—6cm为警戒值。如孕28周,宫高在25—31cm之间为正常值。若为22cm则为胎儿宫内发育迟缓;若为34em则应考虑双胎、巨大儿、羊水过多等异常。因此在产前检查中当发现宫高超出警戒
值范围时就应积极寻找原因,并及时进行适当处理。
2.腹部检查四步触诊法
第一步 两手沿宫底部轻轻向下略加按压,了解宫底硬度、形态和活动度。如果触及为圆形而较硬且有沉浮感时,则为抬头。如果触及一大而软且不规则的块状物,则为胎臀。
第二步 两手分别由宫底两侧向中间扪按,如触及一个宽平的部分即为胎背,在胎背的对侧能触及到凹凸不平的小块,即为胎儿的肢体部分。
第三步 将右手放在孕妇耻骨联合上方,拇指放在一侧,其他四指放在先露部的对侧,然后向下深探,并握住先露部向左右轻轻晃动。如先露部仍活动,表示尚未人盆,如已衔接,则先露部不能被晃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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